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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发微博算是违规的吗?

2020-10-06 微博 聪少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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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管理规定:

发布危害信息。危害信息主要2113包括:

  (一)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5261,危害国家及4102社会安全的信息(简称“敏感信息”),主要表现为: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 宣扬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 垃圾广告,包括垃圾信息和恶意行为,主要表现为:

  1. 从事买卖粉丝及相关业务;

  2. 从事刷评论、刷转发、刷投票、刷有奖活动业务;

  3. 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段对他人页面大量发送广告信息;

  4. 虚假中奖信息;

  5. 机器抓取发送的无意义内容、重复内容;

  6. 利用系统漏洞干扰微博正常秩序的行为。如:盗用他人账号、强制他人关注等。

  (三) 淫秽色情信息,主要表现为:

  1. 淫秽: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信息。

  2. 色情:露三点的图片、视频,带有色情意味、暗示、挑逗和引起他人类似感受的音频、文字。

发布不实信息。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一) 整体失实:事件本身系子虚乌有。

  (二) 捏造细节:捏造细节使整个事件被扭曲。

  (三) 图文不符:通过错误的图文搭配误导他人。

  (四) 夸大事实:在描述中对事实夸大其词,误导他人。

  (五) 过期信息:将已得到解决的事件作为新消息发布,并略去已产生的结果。

  (六) 信息残缺:隐藏部分事实,以不完整的信息误导他人。

  (七) 断章取义:将部分事实加上推测作为事实发布。文艺评论不适用本条规定。

用户纠纷类违规,主要包括:

  (一) 泄露他人隐私,主要表现为:

  1. 泄露身份信息:公开他人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用户已公开或授权公开的除外,涉及公共利益的除外。

  2. 泄露其它信息:公开他人不愿被知悉的不危害社会的信息。如:性取向、生理及心理缺陷、财产状况、信用卡、电子消费卡、上网卡、上网帐号和密码、交易账号和密码、网上购物使用的帐号和密码、IP地址、浏览网页的踪迹或活动内容、私生活镜头以及社会关系等,他人可通过合法公开渠道得知的或涉及公共利益的除外。

  (二) 人身攻击,主要表现为:

  1. 侮辱:以侮辱性言论伤害他人。

  2. 诽谤:刻意捏造信息破坏他人名誉。误解不适用本条规定。

  3. 肖像篡改:修改他人肖像且令本人不能接受。

  转发他人发布的含有人身攻击内容的微博或评论,但没有继续人身攻击的,该转发微博不构成人身攻击,但接到当事人举报后可删除。

  (三) 冒充他人,主要表现为:通过头像、昵称、域名及各类自我说明,暗示自己与他人或机构相等同或有关联。

  (四) 内容抄袭,主要表现为:发1653布他人原创内容而不注明出处或标识转载。

  原创内容暂指首发于新浪微博的内容,不包括修改、整合的图片等。

  (五) 骚扰他人,主要表现为:以评论、@他人、私信、求关注等方式对他人反复发送重复、近似、诉求相同的信息。反复是指3次及以上。

  (六) 认证用户身份虚假,主要表现为:

  1. 通过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信息,获取新浪微博认证身份;

  2. 用户真实身份与认证身份不符。

  (七) 认证用户身份真实,但在新浪微博从事的商业行为中有违规的,按照《新浪微博商业行为规范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处理。商业行为是指在新浪微博发布有奖活动、广告信息等。

聪少爱学堂聪少
聪少爱学堂创始人,梅州市鹏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09年开始踏入互联网,10年互联网行业经验,资深自媒体人,自媒体优秀导师,咪挺微商团对营销引流顾问,业务包含:精准引流技术/代引流精准粉,专业小红书,知乎,微博代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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