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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新浪微博上传一段知名网络女主播的不雅视频(事后才知道视频女主为网络红人

2020-10-06 微博 聪少自媒体

本人在新浪微博上传一段知名网络女主播的不雅视频(事后才知道视频女主为网络红人,视频来源于网络),标题写为“记得东莞扫黄的第二年,网络女主播突然多了起来!”视频女主认为我是在诽谤、侮辱,将新浪微博运营商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费一万元,律师费五千元,还有诉讼费),并追加我为第二被告!我不打算请律师辩护了(这样的小纠纷在上海少有律师愿意接,有接的费用也太高)我想知道我自己去就一定会败诉吗?我需要承担多少责任?赔偿金额是多少?万分感谢!

聪少爱学堂聪少
聪少爱学堂创始人,梅州市鹏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09年开始踏入互联网,10年互联网行业经验,资深自媒体人,自媒体优秀导师,咪挺微商团对营销引流顾问,业务包含:精准引流技术/代引流精准粉,专业小红书,知乎,微博代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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