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面好几篇文章都说了,赚钱是八小时工作之外的事。很多宝宝跑来跟我说,自己很爱赚钱,实在不知道怎么赚,一个劲的问我八小时之外到底能做什么。我说,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刷刷朋友圈都能赚钱的年代,只要不违法的事,你都可以去折腾一下。
很多人说自己爱赚钱,可是又有几个人为了赚钱去折腾,去思考,去学习,去努力,去亏损?什么都不做,就想有钱,那只是喜欢钱罢了,又不是喜欢赚钱。
爱赚钱是喜欢赚钱的过程再到赚钱的结果,中间能忍受没钱的痛苦,发掘赚钱的方法。爱钱只是喜欢钱本身,又什么都不想去努力,希望天上掉钱下来,本身就有一种不劳而获的心态。
所以下班后你不妨找找自己最感兴趣的事情,先别计较能否赚钱,反复折腾。当你的能力能对别人有用的时候,随之而来的才是更多机会。
今天分享一些我10几年前,我刚毕业2-3年的时候,我八小时工作之外做过什么吧。其实我自己工作之余折腾的事很多的,开小卖店啊,某宝上卖衣服啊,自己做外贸啊。
折腾事件一:开小卖部(货品种类太少,连便利店都称不上)
我当时在深圳福田区租了一个房子住,发现隔着一条马路的新小区开盘了,打听了一下没有便利店。于是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投资了大概7.8万,开了一家小区楼下的小卖店。在小区一楼商铺的转角口租了一个10平米的小店。(位置不好,又很小,没人租,所以租金便宜)
然后自己去批发市场找货源进货,请了一个包工头刷墙接电源,花了1万多块做了货架,买了一台冰柜机。在网上花3500底薪+提成请了一个营业员(自己白天上班,晚上下班了去看店)。
我特意在夏天临近之前租的店铺,赶在天气热的时候开业。后来第三个月就实现了盈亏平衡(卖烟卖水卖饮料卖冰棍雪糕,利润空间还挺大)。
从四个月就开始盈利3.4千,后来半年后差不多每个月除去店租进货工资水电杂费等,比较稳定,每个月盈利7.8千。
第二年,我发现晚上下班后我的时间不应该放在看店铺上,我又跟营业员商量,我把店铺承包给她,每年给我6万承包费,她爽快答应。
两年后,我又把店铺一次性转让了,转让费20万。
我又用这20万付了一个我租房子的附近40平米小房子的首付。那个时候2009年,深圳福田房价大概1万多。
于是我又靠自己利用碎片时间的折腾赚的钱拥有了自己的第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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