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政务舆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昆明市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昆明市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暂行办法》和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全面提升我局新浪官方微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运营维护质量和推进政务公开、舆情监测工作制度建设,树立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良好社会形象,自2019年起,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微博运营维护及网络舆情监测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15万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年初预算。预算项目分类为一般项目,从政务微博和舆情监控经费中支出10万元,从交通行政执法、立法及普法工作经费中支出5万元。
三、工作内容:
受委托的第三方微博运营维护及网络舆情监测服务机构具体负责“@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日常运维及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络舆情监测,其主要工作内容有:
(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日常运维:
1.内容维护: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微博进行每日信息更新,及时按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发布相关微博信息。
2.内容审核: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每日更新常规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安全、导向正确。相关重大、敏感信息的发布及时上报、请示,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把关、审核。
3.微话题策划:按照“@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的内容运维工作需求,开展相关微话题、微栏目策划工作。
4.舆情监控:密切关注微博平台关于市交通运输局的舆情信息,如发现重大、敏感负面消息,及时向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汇报。
5.突发应急:针对突发事故或其他突发情况,积极配合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应急处理,按照指示发布信息,收集舆情,提供处理建议等。
6.“互联网+宣传”工作:①围绕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中心工作,及时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的各项工作动态进行发布、宣传与推广;②及时对媒体报道的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相关正面新闻报道进行搜集、发布、宣传与推广;③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微博信息进行转发、宣传,拉升“@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微博的阅读量、影响力与传播力。
7.“互联网+服务”工作:①通过实用信息的发布,强化“@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新浪微博平台的信息服务功能,为网民朋友提供更多的实用性交通服务信息;②通过网民问题的回复和办理,提升“@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新浪微博平台的服务力,为网民解决更多的具体问题;③通过与“@昆明发布”、“昆明发布厅”及本地自媒体的线上联动,为市民朋友提供交通宣传与推广。
(二)网络舆情监测服务
1.网络舆情监测:采用全天分工轮值,利用舆情监测软件(第三方全媒体信息采集平台)与人工垂直搜索等方式,监测全网新闻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涉昆明交通运输网络舆情信息,掌握舆情传播动态。
2.舆情报告:根据监控范围与舆情信息分析,向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提交:重大或重要舆情及时专报、月报等的短信、纸质或电子版舆情提醒、汇总及舆情案例分析,阐述各个时期内的舆情性质、舆情走势、媒体关注度等权威信息,以及危机公关及舆情处理意见、建议。
3.舆情引导:根据监测内容和舆情发展态势,特别是遇重大、敏感舆情事件时,积极发挥机构资源优势,参与舆情处置应对。
四、承接标准
第三方微博运营维护及网络舆情监测服务机构应具有丰富的微博运维及舆情监测经验和相关经历,近年来承接过政府部门微博运维及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并为服务对象的微博运维及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取得优异成绩。
五、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自愿解除合约止。期间,合同采取每年一签的方式续约。
六、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支出。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