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人类是生存在这个地球上的生命物种之一,我们在爱自己的同时,也应该尊重其他生命,应该善良地对待和爱护我们身边的小动物。但现实中却有人因自己的不良情绪而用汽油烧死小猫,随意遗弃的小狗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佳肴,更有些人为了赚钱在山上张开巨网,将一只只小鸟困死在网上每当这一件件骇人听闻的残杀动物事件不断发生时,我心中有一丝丝隐藏的愤怒,我相信任何一个有爱心良知,正义感的人是绝对不能忍受的。近日,网友爆料山东理工大学一名大四学生虐待流浪猫,并拍摄视频通过网络宣传贩卖。4月9日晚,@天骁的小猫咪321发文道歉:我诚心接受网友的谴责和学校的批评教育,也愿意承担由此不良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今后,我将做一个爱惜动物的人,来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恳请大家相信我,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虐待动物是指使动物承受无法忍受的痛苦的行为。我们人类一生中会遇到许多小动物:小狗、小猫这些小动物们在一些小孩子的眼里,是宠物,是他们的掌中之宝,是他们最要好的伙伴,或者是他们的家人。每一个有爱心的人都会知道怎么善意关爱自己的伙伴。人与人之间对于“承受无法忍受的痛苦”,这个概念的定义不同。有的人认为,只有在虐待动物以获取各人的欢乐的情况下才算是虐待动物,而别的人则认为出于其它原因(比如获取肉或皮毛)也可以出现虐待动物的情况。大多数人认为虐待动物至少是令人憎恶的,许多人认为虐待动物是不道德的。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中有禁止虐待动物的规定,这些法律大多数限于要求对动物提供至少的护理和人道的对待,但它们不要求为动物提供优惠的待遇,也不要求爱护动物。它们一般要求对动物提供居住、食物和医疗保护,以及不拷打动物,或以不人道的方式杀动物。一般来说传统的但有争议的行为(比如在医学研究中使用啮齿动物做实验)不受这些法律的约束。法智普法:不是伤害所有动物不违法,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伤害国家保护动物还是违法的。同时该条还规定了非法狩猎罪,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另外,有主人的一般动物相当于主人的私人财产,如果故意伤害有主人的一般动物,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2017年4月11日,台湾立法机构三读修正通过的“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文,对虐待杀害动物者加重刑责,条文订明宰杀、故意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或重要器官功能丧失,将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20万至200万元罚款。法智小结:在此小编郑重地呼吁大家:1、尊重生命,尊重动物,要有爱心。2、无论自己的宠物年老了、生病了、残疾了还是体弱了,都不能放弃它,抛弃它们,要带它们去专业的医院养护,直至它们康复或死亡。3、你必须保证自己的动物不收饥渴伤害,充分了解它们的习性。4、有一定能力和条件的人,对流浪动物进行收养,并且不能伤害它们。5、不从非法商贩处购买动物,要从正规的商贩处购买宠物。想一想地震中的搜寻犬,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寻找生还者,不遗余力地用自己的腿刨着砖块、瓦砾、泥土来营救生还者。那些尽心尽力的导盲犬始终坚持守护主人,无论路途多么遥远,无论天气有多么恶劣,它坚持着帮助主人度过漫长岁月。想到这些我们难道还要再去做出那些伤害小动物的事吗?同胞们,保护动物,从我做起,从你做起,让我们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