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协助做好学校官方微信和微博管理运营工作的通知
2015-03-10 11:15
佚名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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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学校官方微信、微博于2014年上半年正式注册开通运营以来,在校园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已成长为有效沟通校内外、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新兴媒体平台,目前影响力已居全省高校前两位。为在全校持续实施“人知人晓工程”、深入实施“人信人守工程”,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工作,不断强化相互学习和沟通,凝聚共识,服务师生,推动学校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建设和运营好这个师生喜闻乐见的平台,请各单位协助做好以下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一、关注推广
1.请各单位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师生在微信“查找公众号”窗口中搜索“GAU
1946
”
或“甘肃农业大学”,点击“关注”。
2.请各单位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师生在新浪微博搜索“甘肃农业大学”,点击“关注”。
3.也可在微信、微博中扫描学校新闻网主页上方的学校官微二维码(或扫描文件后附件二维码),扫描成功后点击“关注”。
二、组织投稿
1.专题稿件: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师生长期性为学校官方微信、微博踊跃投稿。稿件以结合单位教育教学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或引领,推介单位“人信人守”工程深化拓展的具体进展和动态,对“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逐一破题解释,可以是小论文、短评、随笔、随感等,也可以是具体活动介绍报道。要求密切联系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实际,以讲故事、讲理性认知为主。
2.日常稿件:也欢迎推介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纪实或特色活动、科普解读、学习感悟、生活资讯等方面的稿件。要求突出本单位特色、来源于师生生活、传播正能量、展现时代风貌、有机体现党和政府的战略部署和方针。
3.稿件总体要求:稿件形式要求多样,可为文字、图片,也可为微视频等形式,内容健康向上、清新活泼、可读性强。优秀稿件将择优在学校官方微信、微博进行推送,并在校园网、校广播等载体上进行刊发,年度投稿情况和采用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年底党建与思政工作考核项打分的基本依据之一。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动员师生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微博,踊跃参与日常话题互动。
2.鼓励各单位、各学生社团等注册运营微信公众号,成功注册后需在党委宣传部进行备案;已注册成功并投入运营的微信公众号,请于
3月
20日
前将备案申请表(见附件,可在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交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405)。
3.投稿方式:微信对话框直接回复投稿或发新浪微博并@甘肃农业大学;邮箱投稿发送至xwzx@gsau.edu.cn。所有稿件需注明作者信息、所属单位及“官微投稿”字样。
联系人:
徐
老师
联系电话:0931-7631163
甘肃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5
年3月10日
附件【甘肃农业大学官微扫描二维码.doc】已下载次
附件【甘肃农业大学校内各单位、组织微信公众号登记备案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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