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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持续推动运营主体及运营服务商登记

2020-10-06 微博 聪少自媒体

为规范微博平台上的营销行为及营销主体,保证营销行为健康有序,维护微博商业运营环境,打造良好商业生态。微博站方于5月1日启动了运营主体登记,全部以营销推广为目的的账号、提供代理运营、营销策划服务的企业,均需自觉遵守《微博社区公约》。并且各营销账号(含全部企业蓝V账号)需登记运营主体,同时在微博平台发起营销策划活动时需进行备案登记。对于在微博平台为企业提供运营服务的企业需要登记为运营服务商。

一、登记范围及种类:

1. 运营主体登记:

如果微博由企业自主运营,没有委托给任何运营服务公司,企业需登记为自主运营

如果企业将微博账号交由运营服务商代理运营,企业需登记运营服务商相关信息

提供运营服务的企业,需要登记所代理的全部账号

登记方式:进入管理中心,登录官方运营主体登记页面进行登记http://e.weibo.com/v1/eps/h5/operating/operating,或通过私信@企业微博助理

底导选择“运营登记“

2. 营销策划备案:

全部在微博平台上开展的营销策划活动,包括账号日常自主运营,与广告公司进行单次营销策划合作的情况,都需要向站方进行备案;

备案方式:私信@企业微博助理

选择“运营登记—营销策划备案”,提供营销策划持续时间、相关策划执行主体、各参与方及主要职责;

3. 活动备案:

任何在微博上没有通过官方活动平台发起的活动,如转发抽奖等,均需向站方备案;

备案方式:私信@微博客服

选择“自助服务—活动备案”,提供活动持续时间、抽奖方式、奖品发放时间等相关信息;

二、登记周期

登记制度自5月1日起实施,将长期执行。

三、商业用户管理规则

1. 商业用户须严格遵守《微博社区公约》;

2.

提供运营服务的服务商,均需拥有企业资质,并持有已认证的企业官方微博账号;

3. 账号运营主体如发生变更,需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四、违规处罚方式

1.

运营主体为“代理运营”的,如有违规行为且未登记,将对全部相关账号进行从重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撤销认证、禁言、禁被关注,直至封号;如已登记,将对服务商账号进行相应处理,企业账号负连带责任;

2.

单次营销策划出现违规,如未备案将对全部参与方从重处理;如已备案,将根据各方参与情况及合作方式,按照所承担责任进行处罚;

3.单次活动出现违规,如未备案,将对活动发起账号进行禁言7天处理;如已备案,将依据实际违规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期望各企业用户、运营服务商与我们一起维护微博平台商业秩序,后续站方将逐步建立运营服务商的评价优选制度,鼓励与扶持运营服务商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对拥有策划能力、服务能力、营销能力的优秀运营服务商进行持续的推荐和支持。

聪少爱学堂聪少
聪少爱学堂创始人,梅州市鹏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09年开始踏入互联网,10年互联网行业经验,资深自媒体人,自媒体优秀导师,咪挺微商团对营销引流顾问,业务包含:精准引流技术/代引流精准粉,专业小红书,知乎,微博代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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