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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6 微博 聪少自媒体

《云南省人才流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人员收取招聘费、报名费、集资费、培训费、风险基金、抵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二)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它证件;

(三)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四)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它人员;

(五)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它违法活动。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871-63352415

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0871-67195775

招聘虚假信息的主要特征,请大家警惕:

1、电话栏内填写的固定电话无法打通,一般都是虚假电话。

2、在信息的描述或图片中添加手机号码或要求求职者直接加qq联系。

3、薪水明显高于同等职位的其他招聘信息,且对求职者要求比较低。

4、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如服装费、培训费、押金等,并告诉应聘者交费后可以立即上岗。

请求职者规避求职风险

聪少爱学堂聪少
聪少爱学堂创始人,梅州市鹏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09年开始踏入互联网,10年互联网行业经验,资深自媒体人,自媒体优秀导师,咪挺微商团对营销引流顾问,业务包含:精准引流技术/代引流精准粉,专业小红书,知乎,微博代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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