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让我温暖*
第一次写《沈肯尼成长日志》的那晚,是去年的这个时候。
当时,我在我爸的办公室里,而沈煜伦在离我几公里外的酒店里,那时候他到我的城市里找我,我刚刚结束抑郁症的治疗,回到爸爸公司。
我经历了人生里最恐惧的时光,我或者疯狂地向身边的人解释何谓抑郁症,或者一个人拉着窗帘,遮天蔽日地胡思乱想,病怏怏的我尝试着对他们解释:“我不是装疯,不是矫情,我只是开心不起来了。”
那一天,我最好的朋友用鄙夷的眼光看着我,她依然不明白,她的眼神是疑惑,是怜悯。她低下头的一瞬间,我知道,她还是觉得我已经精神分裂了。
这个眼神彻底地伤害了我。
于是,在结束抑郁症治疗之后,我打包好行李离开了那里,回到了这辈子带给我最多不愉快的地方——家里。
我不想再联系任何人,抑郁症让我变得极度难相处。
有一天,我突然尝试联系以前的恋人,我想,我们总归是相爱过的,他们或许能明白我的。其实,我有过几位恋人,这以后都会在成长日志里出现。
在我联系上沈煜伦之前,我们俩已经因为很多年的纠缠不清和相互伤害彻底不联系了。
我拿着手机,在我爸工厂的花园里告诉他:“我生病了,现在回到我爸这里疗养,我已经回到中国了,对不起。”
他挂了电话后,赶到了我身边,他一点都没变,依然可以为了我翻天覆地。
但我见到他第一面的时候,就开始朝他发飙并异常刻薄,他不知道我的情况,接着我离开了。那一晚,也就是我开始发表成长日志的那个夜晚,我的性格是残缺的,复杂地处理感情的手段让很多人不喜欢我,这我知道,但即使这样,我依然是我。
我想,沈肯尼,你需要好好整理一下了,这些年,这些事儿,这么多人,这么多关系和情感。
那段时间,沈煜伦一直陪在我的身边,去年春节的时候,我们又开始吵架了,他一拳砸在电梯上的时候,我突然觉得病好了,因为我立马拳脚相向地对他,然后他说:“大人,饶命!” 他又露出了嬉皮笑脸、呲牙咧嘴的诡异笑容。
他说他要带我离开,我拒绝了,我想这辈子漂泊了这么多地方,一直没在家里,可能我的宿命就是最后回到父母身边。
那段时期,我和父母的关系已经缓和了一些,然后我有了自己的公司——当然是父母给我准备的,机修工程生产的公司是来自父亲这一方;母亲则觉得我有海外留学的背景,进出口才是我得心应手的工作,她出资给我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她说:“今天开始你需要养活你自己了,这公司是你一个人的,而你的竞争对手是我——你的妈妈。”
那时候我和沈煜伦每天都在通电话。
当然,在那段时期,我的身边出现了一大批肯尼氏,每天我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看他们给我的留言,最后,爱确实治愈了一切,谢谢你们!
越来越多的人对我说:你和他在一起吧,你们都多少年了。
发小也说:阿牛(我的小名),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第二个沈煜伦,你不和他在一起,才是你最大的损失,钱是要赚,但你现在最需要的是把握住眼前的这个人。
我和沈煜伦以前就在一起过,我们之所以后来走入了无法挽回的关系,是因为我们之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比如他把烟头烫在我的手臂上,连续不断地,这让我想起了我爸。
当然,前提是,我当时故意激他,或者就是我不愿意说出“我爱你”。
爱情可以毁了他,我早就知道了。
再比如,我以为我人生以后的沿海地带都是大西洋了,而此时离他不远的海洋叫做太平洋,我们之间隔着大洲和海洋。
时间往前一些,去年夏天,我和我的前男友,也就是诸位在视频里看到的和我接吻的那个男孩,分手了。我想尽了所有的办法去折磨他,比如用许多个QQ小号加他,给他构造一个虚幻的荒淫无度的空间,看着他一次次的中计和上当,我的报复开始变得上瘾起来,原因是他和我最最要好的朋友上床了,我要告诉你,这还真不是狗血的剧情,不过,这对于很多肯尼氏来说早不是什么秘密了。
知道的那天,我在英国,我一个叫“八须鱼”(我给她取的名字)的特别好的朋友当天要去考雅思,我一早打给她,我说:“八须,我昨晚到现在都没睡,他们上床了,我说过,不应该乱猜的,最后我猜中了。我在淘宝里登陆他的账号,看到了他送他的巧克力,他也承认上床了,你知道我现在有多恶心吗?这种感觉就像用风干的八须鱼给你泡了一杯奶茶的感觉,多腥啊!我不知道还能找谁,你能来我家陪着我吗?”
事情难办的地方就在于,我哭不出来了。
真的,一滴眼泪都没有。
所以经历了这一切以后,我觉得我的人生涅槃了,任何妖精和鬼怪都见过了,有一种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到了西天立地成佛的感觉。
沈煜伦再提出要在一起的要求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可能不需要了,我只想赚钱。
接着,我们每天每天地通电话,发生了糟糕的事情就是,我总是一不小心就会喊他:“老公,帮我把...”
5月的一天夜晚,我走到了楼下,在小区里我躺在地上,看到了这片天空。
如果你去看我的微博,你就会知道,我那晚就是看着一片这样的天空,一个人,穿着短袖,踩着拖鞋。小区很漂亮,全是小花和绿树,溪流和草地,并且没有一个人。
这时候,我回到另外一座城市探望我的朋友。
这之后的几天,我做了一个决定:和沈煜伦生活在一起,无论是我嫁给他,还是他嫁给我,我娶他,或者他娶我,我需要他,只有他能让我复活。
我的公司不要了,他准备好再为我牺牲,再放弃的时候(他准备转让公司来找我),我决定这辈子都送他了,只送他一个人,我跑到了机场,告诉他,我今天的头发是什么样的,他需要怎么出现。
(......)
我们生活在了一起。
后来我的桌面(他的照片)在贴吧曝光了,也是那晚,他说他要陪着我向全世界出柜,他注销了腾讯,来到了新浪,接着,你们认识了他,我很高兴你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很喜欢他。
后来的消息?
如果你很急迫,可以看看我的微博;如果你不着急,那请等着《沈肯尼成长日志》更新吧!
此刻的我坐在楼上的房间里敲打着键盘,开始计划写《沈Ⅱ》,而他现在正在楼下逗我们家的狗和猫。
《沈Ⅱ》的更新注定了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展开了,但我依然会还原当时的所有具体情况,可能涉及到我的每一段感情,所以,事情可能不会像各位预料的那样顺利、甜蜜地展开。
但谢谢所有关注《沈肯尼成长日志》的人,我会为你们继续把我的故事写下去。
Kenneth
※ ※ ※ ※ ※ ※ ※ ※ ※ ※ ※ ※
回顾:
时间倒退回高一末尾:
我叫沈肯尼,AB血型,摩羯座,不到一年前的今天,我来到了这座城市,开始经历起春夏秋冬,这里的天气不像家乡的天气,在家里,天总是高远的,风永远是清扬的,那样的环境总给人一种不会被打倒的错觉。但这座城市不是,这里的天空经常是灰蒙蒙的,阴霾变成巨大的帐篷,包裹住了整个城市,注定了的,生活在城市心脏的我们看不到月朗星稀。
我沉迷地爱着一个人,他叫李浩然,我的浩然哥。
满室金黄的那个下午,他在讲台上扬起嘴角,四目交接的时候,他嘴角依然是温暖的幅度,对于我这样的男孩,这些温柔攻势是致命的。
我渴望被这样的温柔照顾,在爸爸又开始扯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的时候;
我渴望这样的温度,当妈妈冷不防的又送了我小两码的不合脚的皮鞋的时候;
我渴望把这样的温柔揽入怀里,在又近半年不和家人联系后。
可能只有他能再治愈我,不然我怎么会愿意从二楼跳到一楼,寒风里攥紧手哆嗦着和他第一次约会,也不会在第一次在他面前被爸爸吓得尿失禁后,变得长时间无法再开口说话。
任何人看到这一幕,我可能都不会这样,可是那个人刚好是李浩然。
然后在缄默一个月后,开口第一句居然是把沈煜伦的心撕拉成碎片的:“浩然哥,不要走。”
他之前有个女朋友叫李雪,开学前一天,两人分道扬镳。
我在课间的时候鼓足了勇气对李浩然告白,他总是半推半就地回应着我,他不讨厌我,至少我们能顺利的发生亲密关系,尽管只有一次。
提起李雪他总会动辄大怒,但他其实还是惦记着她的,不然他的床头不会还摆放着他们的合照,电脑文档里也不会还存着她的照片,我一个男孩喜欢上了一个现在心里还有别的女孩的男孩,荒诞至极。
爱情之道,没有退路,即使引火烧身,飞蛾扑火,一样勇敢前行,面目全非,焦头烂额,血肉横飞,分崩离析,支离破碎,都可能是爱情最好的祭祀品,可能这样去相爱才是爱情。
当然,也有可能有一天,他李浩然真的能对我沈肯尼说一句我爱你,那将会是这段爱情战役上最好的战利品。
在这所学校,我还认识另外一个男孩,他叫沈煜伦,当第一次在宿舍里对我说:“哥哥可是纯1啊。”的时候,我尝试着放下心防和他沟通,呵呵,原来这么轻易我就能碰到同类。
他的脸色和情绪都是瞬息万变的,前一秒,他可以和颜悦色的递给你一块他给你准备的草莓蛋糕,喊你宝贝儿,脱了衣服让你摸他的肌肉,然后,邀请你参加他的生日聚会。
下一秒,他可以怒吼着用玻璃碎片割开手臂上凸起的血脉强迫你开口说话,而再下一秒,他已经红着眼失望透顶地望着你,眼神一点都不锐利,变得涣散,没有半点攻击力。
他可以嬉皮笑脸地跪在地上向你求饶,又可以在你受伤害的时候表情肃穆的为你向全世界宣战,比起他付出的,他要的其实很少。
他可以为了照顾你通宵达旦彻夜不眠,也可以为了你变得最后失无可失,冷峻的脸蛋下面是一颗单纯的心,他的爱情是唯我的,霸道的,激烈的,爱情可以轻易地毁了他,而为了得到他要的爱情,他却可以像玉皇大帝一样,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所以,有一晚,我们一起从酒吧走到街道上,在昏黄的灯光下,用两人地上的人影,靠近着结吻的时候,我想不起来李浩然的温暖,那一秒,我知道了,我和他的纠缠是这辈子注定了的,因为我心动了。
我们牵手,争吵,甚至打架,激烈地交流。
我们接吻,流泪,然后掐着对方的脖子说爱你。
我们拉着手跑过城市心脏的街区;
我们一起跷着腿坐在酒吧里和他所谓的小弟介绍文学;
我们一起做饭,然后我买了50块钱一大袋的大葱给他准备食材;
我们买了一只叫黄黄的鸭子,它只知道洗澡;
我们一起到了他姨妈家,在边远山区的校舍里,夕阳下他抱着我蹁跹着笨拙的舞步;
我们习惯性地抱着睡,我穿着他的白色T-SHIRT, 他则一条紧身内裤上阵(现在干脆不穿);
这个时期的他还是干净的短发,
这个时期的他身上还有一些肌肉,
这个时期的他还沉迷于运动和游戏,
他会和黄斌踢足球,
他会和李浩然打篮球,
他会和我去游泳。
高一这一年的生活没办法用简单的开心或者不幸来总结,但是却是毕生难忘的。
在这里,我认识了黄斌,沉迷在音乐里的生物课代表,我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恋爱了,结果他和宝玉姐走到了一起,活泼的宝玉姐和有些刻板的黄斌一起在草丛中装成兔子追打的时候,我以为有一天能当上联合国秘书长,那样我可以找李浩然来做我的秘书,沈煜伦来做我的保镖。
在高一这一年,我还认识很多让我难忘的人,我认识沈煜伦的姨妈,那个个头很高,气质很佳,开口闭口小尼尼,天灵灵地灵灵的,和沈煜伦一样迷信的,可爱的阿姨。
当然,生活永远不可能是梦幻的台湾偶像剧,不是柴智屏构造的贺军翔挑一挑眉毛,立马就一大堆粉红色女孩撕拉着脂肪发誓减肥的剧情。
所以在这所学校,我同样遇到了一些让我不喜欢的人。
比如李雪,不成年就开始浓妆艳抹,穿着NU BRA,黑色束胸在酒吧里像水蛇一样地动,每次听到孙悦的《快乐叭叭叭》(如果有这首歌,我实在无力给你们找到这首),她立马能变成一只昂首挺胸的眼镜蛇,吐着蛇信子。
她说过来跟你玩骰子,尽管她每次都输,结果她最后还是能一滴不沾地身。
烟、酒、纹身、鼻环和唇环,每个月她都能给你一两次惊吓,我总觉得有一天,她会变成一只女牛魔王,然后我会去买一个柜式最大瓦数的芭蕉扇,把她吹到西伯利亚卖雪糕去。
这是李雪,把我奶奶照片踩在高跟鞋下面的蛇蝎女孩,伪善、刻薄;
但其实李雪,你知道吗?你是一个一脸清秀的女孩儿,你不化妆,不抹胭脂,不算计,不违心,不使坏的时候确实有种慑人魂魄的清纯气质。
我生活里的另外一位真正的魔王是一位叫侯擎宇的男孩。
那个在班级《是非本》里写下了李浩然最后会和沈肯尼在一起的人;
那个在课上,坐我隔壁,和我斗智斗勇的人。
他总是喜欢嚼着口香糖,或者吹着口哨,拍着篮球耍酷。
我不喜欢他有两个原因,像黄斌说的,我们可能都是那种自我保护过度的人。
他和我很像,所以他能轻易地读懂我的所有。
几个月前,在教室里,他说像我这样单亲家庭的男孩就是残废,他轻易就能抓住我内心的恐惧和敏感地,后来,我才知道,他一样是来自一个单亲家庭的所谓的“残废”。
我想过把他对我说的每一句恶劣的话都送回去给他,但看到他蹲在浴室,咳嗽着淋着凉水自虐的时候,我发现他比我可怜;
当他在酒吧对我掏心的时候,我把违禁品放到了他的口袋里,我报了警,我说过,我要亲手毁了他,结果,他把违禁品放回了我的口袋里,当然他没有报警,但我知道他会报复我。
从第一天,我喜欢上李浩然开始,他就也不会放过我,因为他和李浩然有着复杂的,隐秘的,不共戴天的关系,这是我讨厌他的第二个原因——他的敌人,我爱的人都是李浩然。
再加上有一次在酒吧里看到他和李雪的亲密互动,这让我对他的憎恶更加深刻,有种蛇鼠一窝的感觉。
但我们的关系之所以变得复杂是因为,我基本上都住在沈煜伦家里,宿舍里平日里只有黄斌和侯擎宇,最后,他俩居然渐渐成为了朋友。
后来宝玉姐也变得对侯擎宇非常认可,她总说:“侯擎宇是我见过单眼皮里最帅的男孩,有种黑暗的邪恶气质,就像一粒璀璨的黑色葵花籽,可以拿去压榨最好的金龙鱼葵花籽油!”
然后黄斌听到了说:“说得跟真的一样。”
简易回顾结束。
需要详细回顾请返回阅读,《沈肯尼成长日志II》现正式回归,持续时间2013年1月—2013年4月(或持续往后到沈肯尼新书《破碎的时光》发行后继续更新)。
具体更新时间请参考沈肯尼成长日志官方微博。
下一章开始直接接入第四十章。
沈肯尼新书《破碎的时光》将于3-4月上市,目前签名台历,明信片已发布,敬请关注。
Kenne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