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为时下最受欢迎的社交APP之一,截止目前微信的活跃用户量已经超过12亿,有的人甚至还拥有不止一个微信号。对于普通人来说,一个微信号就已经够用了,于是有人就想把闲置的微信号卖掉,结果一卖,就被警察给抓走了。
警察突然上门把人带走
康某有两个微信号,一个是之前通过绑定QQ号注册的,另一个是用手机号注册的。
今年初,他从朋友那儿听说有人在专门收购微信号,一个号能卖几十甚至上百块钱。
康某听了之后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注册微信号又不难,也不用花钱,为什么会有人专门花钱从别人手里收购呢?
虽然疑惑,但康某还是好奇他这个微信号到底值多少钱。
于是他托朋友去打听,联系收购微信号的人,对方说康某这个号能卖350块钱。
康某没想到,自己平时都不怎么用的一个微信号,居然还能赚几百块钱,反正放手里也是不用,正好自己缺钱用,于是他想都没想就把这个号给卖了。
钱一到手,康某就把账号密码告诉了对方,交易就完成了。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突然一天,珠海刑警找到康某,说要把他带回派出所。
康某当场吓懵了,一路上战战兢兢,他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到底犯什么事儿被警察抓走了啊?
坐在身旁的拱北反诈王警官看得出康某内心十分忐忑,对他说,不着急,路上还有点时间,好好回忆一下,最近都用微信干什么了啊。
康某思来想去,这几个月啥也没干啊,疫情期间也没乱跑啊,这半年来大部分时间都在家,不是打游戏就是看直播,没干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啊。
到了派出所,康某还是没想明白,自己究竟是做了什么坏事被带走了。
都是源于一场交易
到了审讯室,拱北反诈王警官拿出一个微信号问康某,这微信是你本人的吗?
康某看了之后,说,微信是我的啊,但又不完全是我的,怎么了?
王警官听了当场一愣,说什么绕口令呢,到底是不是你本人在使用这个微信,王警官让康某赶紧老实交代。
康某说,这个微信号之前确实是我在用,后来听朋友说有人在收号,于是就卖掉了。
卖掉了?卖给谁了?你知道这卖号的后果是什么吗?王警官赶紧追问。
康某一脸无辜地回答,不知道卖给谁了啊,是朋友帮我卖的,怎么,微信号是我自己的还不能卖吗?这不就是出售自己一个闲置商品吗?
康某的回答差点让王警官气晕过去,他一脸严肃地对康某说,这个微信号还绑定了你的个人信息,但是现在有人买了你的号并用来实施诈骗,相当于借用你的身份来进行违法犯罪,你说事情严不严重?
康某顿时吓出一身冷汗,他哆哆嗦嗦地说一定一定配合调查。
根据康某提供的线索,民警研判分析后,发现真正实施诈骗的确实另有其人,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陈某。
经过两天两夜的奋战,最终在江西赣州某快递门口将嫌疑人陈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陈某
事情的真相原来是这样
经过民警一番调查后,事情的真相终于被揭开。
嫌疑人陈某从康某手中买了微信号后,不久在网上看到有人在找网店刷单手。
发布需求的正是珠海一个开网店的陈老板。陈老板开店以来,生意一直冷冷清清,一个月里只接到一两笔订单。
正当陈老板一筹莫展时,他听说可以找人“刷单”,提高网店人气,以销量和好评来吸引顾客。
于是陈老板歪打正着联系上了陈某,此时陈某用的正是康某的微信。双方约定,帮陈老板完成三次刷单后,每单返回50元的佣金。
很快,陈某就找了三名刷单手给陈老板刷单,刷手付款后把订单截图发给陈某,陈某再转发给陈老板。
此时,陈老板在网店后台确实也看到了三个付款成功的订单,于是将货款和佣金一共8000多元转给了陈某提供的银行账号。
然而,陈某收了钱后,并没有按约定把钱给三名刷手,而是挥霍掉了。
三天后,三名刷单手既没收到钱,又联系不上陈某,于是就发起了退款。
但陈老板不知道这背后发生的这一切,所以当他看到买家发起退款时,还以为是买家想敲诈一笔,于是赶紧报警。
接警后,由于实施犯罪的作案微信绑定了康某的个人信息,所以警察很快就找到了康某本人。经过调查后发现,原来背后还藏着一场灰色交易。
微信号买卖背后的灰色利益链
正常来说,想要使用微信,自己在平台上注册一个就好了,根本用不着去买,那么为什么有人要花钱买微信号呢?
去年,央视《焦点访谈》播出的一期节目中就起底了微信号地下交易,揭开了这一买卖背后的灰色利益链。
网上最初出现买卖个人微信账号时,大多是营销公司为了制造虚假点击量,购买大量个人微信号。
而如今,买这些微信号的人大多是互联网黑产从业者。
节目中一位卖微信的号商说,他们会根据针对不同黑产从业者的需求对微信号分为国内号、国外号、私人号、满月号、站街号等。
一般新注册的微信号售价比较低,注册使用时间越长,价格就会越高,从几十到上百块的都有。
购买这些微信号的黑灰产业者需求也很明确,比方说,众所周知,黄赌毒是明令禁止的,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宣传自己见不得光的生意,就会买最便宜的微信号来发布低俗色情等违法违规内容,即使被平台封号了,也不会损失很多。
此外,诈骗分子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也会购买他人的微信号用于实施诈骗。
那么问题来了,卖微信号的用户看起来并没有真正实施犯罪,只是提供了作案工具,到底有没有违法呢?
接下来给大家讲个案例。
6月7日,河北石家庄警方就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7名非法倒卖微信号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现场查获犯罪境外手机卡30余张,手机30余部。
经嫌疑人如实供述,收购、骗取来的微信号都是出售给泰国、菲律宾、越南等境外电信诈骗、赌博等网络犯罪团伙,为犯罪团伙提供帮助,通过倒卖、骗取微信号的方式,共非法获利130余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只是最显而易见的刑事罪名,一旦将自己的实名微信账户出售给他人,更有可能会构成赌博、诈骗、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的共同犯罪,或者是过失犯罪。
所以,大家一定要守好你的微信号啦,虽然你的微信号很值钱,但如果因贪小便宜出售自己的微信号而被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那真是得不偿失啊,后果你可能承担不起!
另外,大家也不要学本案中的陈老板哦,刷单本身是违法行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哦!
来源:珠海刑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