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朋友圈发广告日赚26-180元?警惕这个骗局
每天在朋友圈发几条视频广告就能日赚26元-180元?零花钱完全够了!这样的“好事”吸引了不少人缴纳会员费“入职”,高邑县的王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可惜的是,她刚交了369元会员费,在朋友圈转发了5条小视频,“工资”就停发了。最近,“朋友圈发广告就能挣线”的骗局在全国各个城市上演,大批“入职者”缴纳的会员费被集中“收割”。律师提醒消费者,此种情况涉嫌网络诈骗,受害者可集体报警。此外,千万别认为自己的朋友圈可以随便发广告,朋友圈发广告也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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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工作” 朋友圈发发广告就能赚钱
好工作的标准是什么?按坊间流行说法,钱多事少离家近。那么如果有个工作,第一钱多,按日结算;第二事非常少——只要手指动一动在朋友圈发发广告就行了;第三在家就能干,是不是算得上是绝对的“中国好工作”?
高邑的王女士就是被这样的“中国好工作”吸引着,入职书蕣传媒做了推广员。她说,介绍她入职的是她的妯娌,6月份,妯娌从微信上推给她一个二维码,让她扫一扫进群,交369元押金,就可以工作了。妯娌告诉她,她供职的这家公司叫书蕣传媒有限公司,主要是给几家视频网络做推广的,工作就是每天在朋友圈转发5条指定的小视频,然后截图给管理员,到晚上就可以领工资了,管理员会以微信红包的形式给她每天发26元。当然,26元是最初级的日薪,69元;如果累计推荐到13人,日薪会达到80元/天;累计推荐24人,日薪120元/天;累积推荐35人,日薪180元/天。妯娌还给她看自己手机上的领工资记录,做了十几天,每天都能领到26元,而且她正准备“升级”,再交押金599元,就可以每天领到69元工资了。
有妯娌的大力推荐和现身说法,王女士很快就扫码进群,给管理员交了369元押金,成了书蕣传媒的推广员。交押金当天,管理员转给她5个小视频和一条推广内容,其中包括花椒直播、YY直播以及书蕣传媒和火山小视频地签约广告等,王女士毫不迟疑地全部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然后截图到微信群里让管理员看到。之后,坐等晚上发工资。可惜,当晚没有如约发工资,管理员也不再发声。群里的人都炸了,骂声一片。然后,她就被拉到了一个又一个的维权群里,大家一起商量怎么维权,追回押金。
此次“入职”,王女士直接损失369元,推荐她的妯娌损失比她还大,因为妯娌刚刚交了599元的升级押金,69元的日工资一天也没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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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 “书蕣传媒”查无信息 后台指向不明确
记者被王女士拉到了多个“书蕣传媒”的维权群里,这些群以地区为单位,包括河北省多个城市。其中石家庄区的维权群里就有53人,每人被骗的押金有369元、369+599元,入职方式都是被亲戚朋友推荐,交了几百元押金,有人领了十几天工资,有人像王女士一样一天工资也没领到就掉坑里了。
王女士说,她所在群管理员的电话是广西玉林的,群刚解散时,她还打通过,对方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就挂机了。
按受害者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依次拨打了几个管理员的电话,都无法接通。
那么,书蕣传媒有限公司到底是个什么公司呢?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上查询此公司,都查询不到任何信息。可见,这一所谓的公司并未真正注册。至于所谓的公司法人、地址等,受害者都称不知道,他们只是通过二维码扫描入群,转发小视频领工资,没有谁见过公司的人,也没有谁调查过公司是否存在。
“书蕣传媒”各个微信群的后台指向何处呢?网络专业人士表示,类似“书蕣传媒”这样的事件技术门槛很低,只是“扫一扫进群”,连APP、网页都没有,以前的APP、网页还需要备案,微信群是不用备案的,只要从网上买个微信号,拉人进群就可以操作了,所以后台查起来更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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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调查 同样骗局在全国各城市上演
让大批入职者亏了几百元押金的“书蕣传媒”查无信息,但“书蕣传媒”的套路却完全复制了另一家名为“艺华广告”的套路。
全国多篇媒体报道显示,今年4月,一家名为“艺华广告”的公司在广州、成都、东莞等全国多个城市招募推广员,每天在朋友圈发几条广告就可以领到几十元的日薪。具体规则为:缴纳330元押金,每天在朋友圈发4条广告,就可以领到日薪25元;不过当你的工资快要接近押金时,就会被要求新的条件,再交400元押金,每天多发布2条广告,工资可涨至60元。而且鼓励推荐新人,推荐一个人可领80元的奖励。在这样的操作模式下,“艺华广告”的推广员队伍像滚雪球一样壮大起来,直到有一天,所有的群宣布解散,损失了押金的推广员们抱团成立了一个又一个的维权群。据记者调查, “艺华广告”的这一骗局涉及全国各地, “艺华广告”在宣传中所透露的公司名称和位于广州的地址均是假的。部分受害者已报警。
“艺华广告”的骗局还未告破,短时期内,“书蕣传媒”就以同样的模式再次“收割”了大批入职者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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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涉嫌网络诈骗 建议联合报案
针对“书蕣传媒”以招募推广员为名收取押金又消失的现象,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立坤表示,根据已知情况,这家所谓“书蕣传媒”的公司实际操控人以虚构的公司为名,以非法占有押金为目的,已经涉嫌网络诈骗。他建议受害者联合报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一般地区,诈骗金额达到2000元就满足了刑事立案标准,如果单个受害者的单笔金额达不到,大家可以联合报案,借助公安的力量将骗子绳之以法,尽量挽回损失。”
任立坤还特意提醒市民,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如果真有“钱多事少在家做”这么好的工作,骗子早就自己偷偷发财了,怎么可能以鼓励推荐的形式大量吸引公众?求职者首先心态要摆正,就不容易上当受骗。而且退一步说,就算是真的“在朋友圈发发广告就能赚钱”,也要慎重考虑,因为朋友圈并不游离在法律之外,朋友圈发广告同样要担责。根据《广告法》及国家工商总局在2016年9月就发布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的主体明确到了自然人,在互联网上(包括微信、微博)发布的广告,应当标注“广告”两字,并且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被举报并经查实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工商部门提醒,最好不要擅自转发产品宣传信息,因为很多时候无法自证有没有参与经营活动,一旦出现你发布的广告信息有问题引发了不良后果,发布者就很可能被要求承担责任。
文/本报记者 刘文静
编辑:静静 责编: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