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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即将来临,找兼职的人越来越多。当你看到“每天在线1至2小时,不需任何经验,每日能赚130至260元”之类的兼职广告时,你必须高度警惕。因为赚钱机遇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个精心设计的骗局。检方提醒,以充值为任务做兼职得佣金的,基本都是骗局。当你喜滋滋地赚取充值佣金时,卡号、密码很可能 已被盗。
去年6月23日,吉安县公安局对外发布了一起以网上兼职做充值业务得佣金为诱饵的系列网络诈骗案,该局网警从该县一名高中生上当受骗入手,一举打掉三个网络诈骗团伙。
1月20日记者获悉,经吉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苏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经查,2014年11月26日,被告人苏某注册成立了厦门通满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2月5日,被告人刘某注册成立厦门亿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至2015年3月中旬,被告人刘某、苏某先后利用注册成立的 公司,搭建网上销售话费充值卡、游戏点卡的卡号卡密交易网站“迎客松”、“绿色2015”商城,并建成银行、支付宝、环讯付款等支付方式接口。同时在 2014年8月间,被告人刘某还建立“创世纪”收卡平台回收充值卡卡号和卡密。
被 告人刘某、苏某明知“迎客松”、“绿色2015”商城网站有实施“兼职刷信誉返佣金”的诈骗人员诱骗被害人依链接进入网站购买充值卡后,卡号卡密会随即被诈骗人员利用网站自助服务界面功能获取,然后将卡号和卡密销赃获利,仍然为在网络上实施诈骗的人员提供网络帮助。致使被害人康某在2015年3月1日在 “绿色2015”商城被骗了5400元,被害人张某被骗了19872元,被害人梁某被骗了3456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苏某明知他人利用自己建立的购物网站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网络上的帮助,从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被告人刘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故意犯罪,并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凤凰游戏 编辑:Wimpy k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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