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搜狐和腾讯起诉今日头条,不知怎的,今天又被翻了出来。既然已经聊到了这个事情,那么小编今天就说一说这个案件之中主要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
其实这已经不是今日头条第一次被起诉了。
这年头,起诉媒体平台的原因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你侵我权了。
其中除了文章之外,比较典型的就是视频侵权。
搜狐起诉今日头条的原因就是因为今日头条的短视频有很多都是来源于搜狐版权的采购剧及其自制剧等等。并且监测到的这些视频,基本上都未经权利人授权。搜狐表示今日头条上传播这些视频的行为,对搜狐视频用户和流量造成很大的损失。
腾讯公司起诉今日头条理由也是今日头条涉嫌侵犯腾讯原创作品版权和独家授权的版权作品。
针对这些诉讼,今日头条也有话说。
今日头条方表示,今日头条上所有的内容都是来自于入驻今日头条上的媒体和机构或者是个人。意思就是说,信息都是别人发的,我这里仅仅是一个平台,侵权的话,跟我有什么关系?
并且今日头条也表示,现在自媒体太多了,侵权现象本来就很严重,今日头条的原创内容也常常被抄袭,也是受害者。
于是该案的争议点就出来了,平台上入驻的作者发布信息构成侵权,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小编认为是需要的。为什么呢?首先作为一个平台,它必须起到一个监管的作用。它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平台上传播的内容是合法的,并且是经过授权的。遇到侵权的内容除了用户反馈之外,平台也需做到及时的删除并且对相关的发布者予以警告或者是惩罚。
【互联网版权侵权现象猖獗,应该如何应对呢?】
大家都知道,现在互联网可谓是版权侵权的重灾区,随着自媒体的兴起,视频内容剪辑,文章内容修改,种种行为都造成了网络维权困难。
针对这种现象,各个自媒体平台的监管模式就受到了巨大的考验。事实上,除了要提高发布者的知识产权意识,政府打击侵权现象之外还有一项,就是平台的监管技术需要加强。
毕竟在知识产权意识没有觉醒的时候,提高监管技术才能让互联网平台讲究规则与秩序。更多知识产权资讯可到知夫子平台查看,遇到知识产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