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6月23日国家版权局宣布对“今日头条”立案起,这家公司就因为被一些媒体投诉“未经许可转载了他们的新闻作品”而处于风口浪尖——尽管最初挑起事端的广州日报已经于近日头条达成和解,尽管在那之后今日头条迅速签下了十多家版权方,但接下来将之再度推上业界关注焦点的却是搜狐。
6月24日下午搜狐突然宣布,已向北京海淀法院起诉今日头条,以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6月25日,当本报记者致电采访“今日头条”创始人张一鸣时,他一再表示,与各方正在沟通中。
事情的暴发缘于“今日头条”所属的北京字节挑动科技被曝出拿到了一亿美元的C轮融资,该公司的估值也已达到了5亿美金(30亿人民币)左右的高价。而国内21传媒卖给阿里巴巴20%的股份也不过5亿元人民币,整体估值约25亿人民币,尚且不如运营了两年的今日头条。
而时至今日,这已经发展为一场新老媒体间的战争。
今日头条创始人张一鸣对本报解释其商业模式时称,该公司只在今日头条软件打开屏幕展现时展示一次广告。且该公司的优势不是让广告展现多少次,而是给不同用户展现不同的广告——即千人千面,精准营销。
而该公司此前与媒体的合作模式为两类:一类是签署书面协议的,目前有100多家,另一类是注册媒体平台的三四千家,在今日头条拿到融资后,自愿注册媒体平台的增加了七八百家媒体和机构。而后者,今日头条是不支付内容版权费的,但是负责给这些媒体和机构导流。
“其中对流量比较迫切的是财新、财经和环球网,刚才还给我发微信,有一个文章说流量没过去,他们特别着急。”张一鸣拿着手机说,在他向本报展示的页面上,环球网的正文下面闪现着环球网自己卖出去的汽车广告。“另外一些合作伙伴是希望我们帮他们技术转码,这部分占了30%到40%,他们自己没有这样的技术实力,流量一大网站就崩溃了”张一鸣称。
但当本报问道,为什么还有人认为今日头条侵权时,张一鸣的解释是,今日头条只抓取协议网站,也许是因为协议的合作网站非法转载了有版权的文章。
而众多机构和个人之所以愿意选择流量模式,是因为在该媒体内容展现的下方,可以让运营者加上自己的广告。
“即便是转码,下面也有广告位,广告位有两个按钮,一是自己经营,我们不管,广告放什么我不管,我们会按法规整合。如果不勾选,就会交由我们来经营这个广告位,今日头条再和内容方分成。”张利东说。
“甚至可以宣传微信公号,但二维码太丑了,除此以外我们允许媒体加公号的链接。”张一鸣称,光明网已经在这种合作模式上尝到了甜头——现在今日头条可以每天给环球网带来700万PV,相当于7000个CPM,按照每个CPM价值5元,那么环球网可以每篇文章3.5万元收入。
事实上,张一鸣和张利东刚刚才讨论的话题却与现在的做法恰恰相反:他们算了一笔账之后,感觉不如买断内容版权,因为如果今日头条自己经营流量,比给这些合作方分成更划算——因为他们可以做到在上面的变现效率更高,可以卖贵几倍。
但是,搜狐公司却不这么算账。
搜狐的资料显示,“今日头条”两种模式盗版侵权,误导用户还涉嫌不正当竞争。据搜狐公司提供的技术细节,今日头条的侵权模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以及搜狐新闻客户端里的文章、图片。其展示方式为“转码”,即抓取第三方的新闻页面的内容,将内容转换成XML存放于自己服务器上,用户浏览新闻时,将XML内容通过APP渲染成新闻页面呈现给用户;在近期经过媒体的大规模报道之后,今日头条迫于压力停止了对搜狐内容的转码侵权。
而目前,今日头条对搜狐的版权内容侵权采取了第二种,也是更为隐蔽的“深度链接”形式,即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还在其移动端软件的网页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但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等。
但是今日头条却称:搜狐跟该公司的合作大概包括:搜狐焦点、搜狐财经、搜狐视频和搜狐畅游,最多合作是手机的搜狐网。这个合作从2013年7月份就开始了。搜狐不仅寻求今日头条为其导流量,同时还专门为今日头条适配了接口,我们至今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收到来自搜狐任何书面的停止合作的要求,也没有收到一封来自搜狐的律师函。
北京市版权局版权保护处处长赵红仕表示,没有经过许可把别人的东西搬运到自己家里搬运到自己的库房里或者直接转手倒卖这是绝对不可以的,这是《著作权法》的底线,这是《著作权法》跟新技术的应用之间的一个很清晰的红线。
但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关于使用别人内容,只要取得授权,就不存在法律争议。在没有正式协议的前提下,邮件往来可以作为合作证据,但法律效力不高,如果其他传真、IM工具沟通等内容佐证,证据链条可以更完整。此次今日头条呈现的邮件材料中,搜狐方面的工作人员都是采用搜狐的公司邮箱,法律效力相对较高。
而在一片口水声中,最明显的感受就是,门户时代就已经存在的侵权,直到门户风光不再、新媒体风生水起的时候,还没有能够得到监管部门彻底有效的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