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法人网11月24日讯( 王洪禹 全媒体记者彭飞)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城管局日前下发文件,要求辖区内各物业公司派员到一家私企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培训和资格证的考试,并在文件中印发了培训费用和私企账户。在遭到当地相关物业公司质疑后,城管局局长回应称:这个培训的通知不是强制性的。
城管局红头文件通知企业参加培训
11月18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局向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一份名为《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举办物业行业消防执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下称“通知”)的红头文件。
通知要求,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应当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实行消防控制室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应当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及时发现并正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的规定,现请各企业按所管辖项目情况,按每个消防控制室不少于4名持证上岗人员要求,派员参加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物业专班培训和考取消防职业资格证。
该通知同时标明“本次培训班由我局委托福建省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每人要交纳的费用为2370元人民币”。文件中标明收款单位为“龙岩建荣消防安全有限公司”,且明确给出了该公司的账户、开户行等收款信息。
培训机构是一家新注册的私企
11月22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辖区内多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向《法人》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惑:“城管局为什么要指定一家私人企业来进行这次培训,这是否违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针对此情况,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龙岩建荣消防安全有限公司是一家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所属行业为“建筑安装业”。同时记者还查询到,从2019年5月开始,该公司就开始举办“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2019年7月该公司再次开办了同样内容的培训班。
“‘消防职业资格证’的培训早已市场化了,福建省也有不少专门培训机构,而通知里指定的这家公司,2019年初才刚刚注册,仿佛就是为培训而生的,城管局下文件要求到这家私人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和考试,这不免让人疑惑和产生联想。”一家龙岩本地物业公司老总表示。
北京一位资深律师向记者表示,物业人员是否有这个“消防职业资格证”是由管理部门来监督的,但物业人员在哪里接受这个培训和考试,就不应该由管理部门指定了,这个城管局下发的通知要求辖区内管理的物业公司“派员参加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物业专班培训和考取消防职业资格证”,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相违背。
城管局长回应“非强制”
11月23日上午,《法人》记者电话采访了龙岩市新罗区城管局局长高飞。“该通知并非强制执行,融易资讯网,辖区内物业公司可根据自己情况决定是否参加。”高飞在电话里回应称。
高飞向记者介绍,根据组织机构调整的分工,当地的物业管理工作由住建部门移交给了新罗区城管局,同时还有一项对辖区内物业公司消防控制室人员的培训和考试任务也一并移交。“根据消防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名录,我们先是选择了福建省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作为培训机构。但福建省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告诉我们,建荣消防安全有限公司正好在龙岩市开办这种培训班,所以我们就找到了这个公司负责培训。但这个培训并不是强制要求参加的,是各企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的。”
高飞表示,城管局只是在执法时考核相关的上岗人员是否有“消防职业资格证”,至于他们在哪里培训和考试的,城管局不会指定。这个红头文件的通知只是一个“便民措施”,告诉辖区内的物业公司有这个培训班,参加或不参加完全由物业公司自己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