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诉侵犯隐私 今日头条:上传通讯录是推荐好友必要方式)
庭审现场全景
原被告线上参加庭审(来源:中国法院网网上直播网站)
新京报讯 6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称APP软件擅自上传通讯录
‘今日头条’被指侵犯个人隐私”一案。庭审过程中,针对原告刘先生认为隐私权被侵犯的指控,今日头条辩称其在APP隐私政策中已经写明会收集用户的相关信息,当原告使用“添加通讯录好友”功能时,便应当知道今日头条APP不仅会读取其通讯录信息,还可能会存储其通讯录信息。
中国法院网网上直播内容显示,该案的起因是原告刘先生在2018年1月29日之前登录并使用了今日头条APP。而2018年1月29日当天,刘先生更换了手机并以相同账号再次登录今日头条APP时,发现当其拒绝提供通讯录权限后,今日头条APP仍然推荐了他使用前一部手机登录时手机存储的通讯录好友。刘先生由此认为今日头条储存了他的通讯录信息,严重侵犯了其隐私权,违反了信息收集的“合理、必要”原则,让个人信息、隐私更多暴露在网络,要求今日头条方面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赔偿金1元。
新京报记者整理庭审内容发现,今日头条承认将刘先生的通讯录上传至服务器,理由是当用户通过点选“查找好友”弹窗中“现在看看”按钮表达了想要查看通讯录好友的头条账号的意愿时,授权通讯录好友是推荐好友的必要方式。“一定要上传到服务器,识别判断功能在APP本地无法实现,今日头条为了向用户展示这个功能,APP本地没办法识别和判断哪些通讯录好友具有头条账号,存储(通讯录)是上传的必要操作。”
但对于将刘先生的通讯录上传至服务器是否属于侵犯隐私,今日头条认为,其在APP的隐私政策中已经告知了用户“公司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相关信息,您一旦选择使用‘今日头条’软件及相关服务,即意味着同意公司按照本隐私政策收集、使用(含商业合作使用)、储存您的相关信息”。
同时告知用户收集信息的范围“可能包括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单独或者结合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信息使用的方式为“通过使用收集的信息,公司会得以向您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改善现有服务。”
因此,在今日头条看来,其已经在隐私政策中告知了刘先生,可能会收集并“储存”、“使用”用户的相关信息。
新京报记者发现,双方的争议点在于,刘先生认为,他在第二次登录时并未同意今日头条上传其通讯录,而第一次登录时今日头条也并未明确告知会获取其通讯录。今日头条则认为,刘先生在此前的操作中是同意其上传通讯录的。理由为刘先生此前曾使用过今日头条的“添加通讯录好友”功能,“当原告使用添加通讯录好友功能时,便应当知道今日头条APP不仅会读取其通讯录信息,还可能会存储其通讯录信息。”
最终,原告刘先生不同意调解,合议庭休庭进行了合议。
本文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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