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聪少自媒体网 > 今日头条 > 正文

办卡不退是行规 专家建议预付费应设“反悔期”

2020-10-05 今日头条 聪少自媒体

  在科学院南路一家健身俱乐部办过健身卡的小张,由于搬家想将健身卡转给他人,结果健身俱乐部要求他另交380元的转卡费。无奈之下,小张致电健身俱乐部要求退卡,却被一口拒绝,“两周以前,健身俱乐部还说允许退卡,但要收取一定费用的退卡费。到真开始办理退卡业务时,又表示上次说错了”。如今的小张有些无奈,要么继续等待转卡,要么让卡闲置。无论选择哪一种,都会损失一笔。

  “卡办了就退不了,哪都是这样的规矩。”健身俱乐部方面认为,在消费者办卡之前一般有一次免费体验机会,一旦办卡就说明达成协议,卡就不允许再退了。但不少消费者认为,预付费卡不等同于消费品,仅仅是一张预付费的凭证,消费完全结束前卡里的余额仍然是消费者的,因此,退卡无非是拿回未消费的钱而已,健身俱乐部可以扣除一定的费用,不能简单地“能转不能退”。

  笔者电话咨询了中体倍力、张贝、浩沙等多家门店后了解到,消费者办卡之前一般允许免费体验一次,一旦办卡之后,卡就不允许再退了。惟一表示可退卡的中体倍力中关村店工作人员称,退卡要收手续费400元。与此同时,在不少健身俱乐部的咨询柜台,会籍顾问在热情推销卡的同时,一般不会告诉消费者办卡后不能退,而且在消费者与健身俱乐部签订的合同上也没有明确约定“退卡事项”,最终使得双方在退卡问题上各执一词。

  专家建议

  预付费卡应设“反悔期”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刚认为,健身卡一旦购买不能退实际上是一种霸王条款。作为协商解决的中间方案,可学习家电等行业,在购卡之后设置一段时间的退换期,允许消费者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工作时间、居住稳定性来决定是否“反悔”,这个时间不用很长,从而避免“完全不退”这样的霸王条款。

  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与健身俱乐部在签订合同时,最好都能主动提出约定特殊情况下允许退卡的条款,双方再发生纠纷就可依据《合同法》来处理。

聪少爱学堂聪少
聪少爱学堂创始人,梅州市鹏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09年开始踏入互联网,10年互联网行业经验,资深自媒体人,自媒体优秀导师,咪挺微商团对营销引流顾问,业务包含:精准引流技术/代引流精准粉,专业小红书,知乎,微博代运营。
  • 38988文章总数
  • 1491133访问次数
  • 建站天数
  •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