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帐号的发送内容需要遵守《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发送内容如涉及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公众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4.1 侵权或侵犯隐私类内容
4.1.1 主体侵权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及商标专用权。
擅自使用他人名称、头像,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
此类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对违规公众帐号予以注销处理。
4.1.2 内容侵权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原创文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未经授权发送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
首次出现此类侵权行为将对违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多次出现或情节严重的将对违规公众帐号予以一定期限内封号处理。
4.2 色情及色情擦边类内容
4.2.1 散布淫秽、色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内容。
4.2.2 发送以色情为目的的情色文字、情色视频、情色漫画的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形式。
4.2.3 长期发送色情擦边、性暗示类信息内容,以此来达到吸引用户的目的。
4.3 暴力内容
4.3.1 散播人或动物被杀、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等受伤情形的真实画面。
4.3.2. 出现描绘暴力或虐待儿童等内容。
4.3.3 出现吸食毒品、自虐自残等令人不安的暴力画面内容。
4.3.4无资质销售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枪支武器。
4.3.5 出现以鼓励非法或鲁莽使用方式等为目的而描述真实武器的内容。
4.4 赌博类内容
发送组织聚众赌博、出售赌博器具、传授赌博(千术)技巧、方式、方法等内容。
4.5 危害平台安全内容
4.5.1 发送钓鱼网站等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4.5.2 发送病毒、文件、计算机代码或程序,可能对微信消息发送服务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4.6 涉黑类内容
发送替人复仇、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内容。
4.7 非法物品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发票;出售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信用卡、办理手机复制卡等信息;交易人体器官等内容。
4.8 广告类内容
4.8.1欺诈虚假广告类
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欺诈广告(例如网赚、中奖类信息);虚假夸大减肥、增高、丰胸、美白效果但明显无效的保健品、药品、食品类广告;推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广告。
4.8.2违法广告类
包括但不限于:贩卖毒品、窃听器、军火、人体器官、迷药、国家机密,信用卡套现,办证,非法刻章,性虐等。
4.8.3广告推荐商品本身和公众帐号所公示身份(包含注册及公示的主体资料及运营业务范围)无关,如:帐号名称为心情语录,实际售卖减肥产品等。
4.9 谣言类内容
发送不实信息,制造谣言,可能对他人、企业或其他机构造成损害的内容。
4.10 搔扰类内容
过度营销,对用户造成搔扰的内容。
4.11 其他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规则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