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只能申请建立一个微信公众账号。
2018年11月16日,微信团队发布公众号注册数量调整通知,即日起,个人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2个调整为1个;企业类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5个调整为2个。确需多注册帐号的企业,需申请并经微信公众平台初审,报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将适当放宽帐号注册数量。
扩展资料:
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为加强帐号管理,自2018年11月16日起,进行注册上限调整:
1、同一个邮箱只能申请1个公众号;
2、同一个手机号码可绑定5个公众号;
3、同一身份证注册个人类型公众号数量上限为1个;
4、同一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资料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为2个;
5、同一政府、媒体类型可注册和认证50个公众号。
温馨提示:个人、企业类主体于2018年11月16日之前注册完成的帐号,可正常使用,不受2018年11月16日注册调整的影响。
(注意: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5个公众帐号。运营者手机号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5个公众帐号。
详情见: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