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上赚钱不用交税?No way!|财税驿站
▎作者:理道聪少
可能很多人认为,抢到的红包不用交税,得到的打赏不用交税……网上赚的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错啦!都要交!聪少盘点时下最流行的三种网络捞金方式!说说如何算个人所得税。
一、网络红包
五福红包,面对面红包,微博红包,AR红包……红包要交个人所得税,你知道吗?
但并不是所有的网络红包都要交个人所得税,只有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支付宝五福红包,苏宁派发的AR红包等。
企业派发的红包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由企业代扣代缴。
例如,阿里集团派发五福红包2亿,应代扣代缴的税款为2亿*20%=0.4亿。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二、打赏
“罗一笑”事件知道吧?那你应该对打赏一词不陌生了。打赏就是你对网上发布的各种文章、图片、视频等,通过赏钱来表达喜欢。例如微信、微博、直播等平台都有打赏功能。
根据个人所得税现行税目,发布者取得的打赏,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三、微商
一刷朋友圈,发现不少朋友都干起了微商。“帮衬”就免了,帮他们算算个人所得税。
微商实质就是经营“非实体”店铺,以个人名义经营的,应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适用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由于微商普遍账册不全,一般要核定征收处理,毕竟所有的交易都有电子记录。
▎依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虽然理论上这些收入要交税,但由于其隐蔽性强,信息难以获取,加上税制不健全,难以监控,征收是很困难的。
也就是说,不是不用交税,而是难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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