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外出做临时工,如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现工作单位;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可带党员证明信。短时间的临时工可以不转党员组织关系,但其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要通过适当形式加强对他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开具单位印章棗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 (5)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6)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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