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内,参公和公务员,从享受待遇来说,是完全一样的,包括退休。
群团的参公,和公务员是完全一样的,包括调动。
参公和公务员的唯一区别,在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统一的规定,明确参公人员(不含参公管理的群团机关人员)能否直接转任到行政机关。
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分省(例如广东),参公可以直接交流到行政机关。
部分省(例如福建),明确通过公考、军转等形式进入参公单位的,可以直接交流到行政机关。
部分省(例如河南),参公不能直接交流到行政机关,必须通过公考,调任等形式,和纯事业没有区别。
那么,换句话说,如果你所在的省允许参公直接转任行政机关,或者在政策允许直接交流的范围内,不跨省调动的话,参公和公务员就没有任何区别了。
按规定,参公必须是省批,但目前知道的,有些市自己乱搞,搞市批参公,这种参公,不是正规的,只在市内享受公务员待遇,就不能参考上面的。当然这种情况不多见。
还有,不管省的政策如何,遴选到中直机关,参公都是可以的(当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另外多说一句,听说的,国家目前正在调研,准备出台全国统一的政策,明确参公和公务员的交流问题。
近日,个别媒体流传:4年前全国公务员是600万人,现在已增加到1000万人,一年多100万人。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介绍,这个说法与实际情况不符。2011年的公务员统计数据尚未出来,据公务员主管部门对2008年、2009年、2010年的统计,全国公务员的数量分别是659.7万人、678.9万人、689.4万人,近两年年均增长约15万人。此外,我国还有88.4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国公务员管理是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实施的,无论是考录还是调任,都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的。今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继续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
http://gcontent.oeeee.com/d/ba/dba132f6ab6a3e3d/Blog/9cb/7d151c.html?bsh_bid=126777341
国家公务员局同时管理参公人员,很能说明问题了吧。
2012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2-3-19 10:32:00
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验结构,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http://www.scs.gov.cn/gklx2012/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20319103427.html
终于有个头脑清楚的人出现了
如果实际待遇一样,叫公务员或参公(姑且这么叫着)又有什么关系?
@zenistzhu 3楼
终于有个头脑清楚的人出现了
如果实际待遇一样,叫公务员或参公(姑且这么叫着)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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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各级各类统计系统中,参公是和公务员一样统计的。个人身份这一栏,都是写公务员。
今年通过公考考上一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单位,还没去上班,想问下这个单位咋样?目前知道的是参公,希望兄台能给说下的,最好能详细一点的~!谢谢啦!
顶顶更健康~!
@gxx134 5楼
今年通过公考考上一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单位,还没去上班,想问下这个单位咋样?目前知道的是参公,希望兄台能给说下的,最好能详细一点的~!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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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下属的单位。不错,那天混到编办工作就更好了。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理事业单位的登记(备案)、变更、注销、年检及发(换)证等有关手续;参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统一代码标识赋码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
@Flyinnnnng 7楼
编办下属的单位。不错,那天混到编办工作就更好了。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理事业单位的登记(备案)、变更、注销、年检及发(换)证等有关手续;参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统一代码标识赋码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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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这个单位的前景怎么样呢?现在事业单位改革,还没去上班就觉的有点紧张啦,不知道这个单位将来会咋改?和将来的发展怎么样的?
@gxx134 8楼
谢谢楼主,这个单位的前景怎么样呢?现在事业单位改革,还没去上班就觉的有点紧张啦,不知道这个单位将来会咋改?和将来的发展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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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就是由编办来做,你想,自己下面的单位,有没有可能改得大家都不想待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目前对参公没有影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对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进行清理规范,参公管理是人员管理形式。目前两者并行不悖。
总而言之,这个单位不用担心了。具体如何改革如何变化,各地自行操作,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所以等到你上班,很快就会了解到了。因为,很有可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你都有可能会参与。
@Flyinnnnng 9楼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就是由编办来做,你想,自己下面的单位,有没有可能改得大家都不想待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目前对参公没有影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对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进行清理规范,参公管理是人员管理形式。目前两者并行不悖。
总而言之,这个单位不用担心了。具体如何改革如何变化,各地自行操作,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所以等到你上班,很快就会了解到了。因为,很有可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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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的解答~!
顶顶更健康~!·
今年刚考上市财局的财政评审中心,是个参公,请给说说前景,还有和公务员区别,我在河南,谢谢
@黑人小笨 12楼
今年刚考上市财局的财政评审中心,是个参公,请给说说前景,还有和公务员区别,我在河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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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前景,要看你的具体表现,和领导对你的认可程度,运气等多方面;单位的前景,要看当地编办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如何定位,当然,财局下面的单位,在分类改革中改掉或降低的可能性很小。
河南省明确规定,参公不能直接交流到行政机关,除此之外,其他和公务员都一样。
我从原来一个也比较不错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考到了城管的执法单位,考完后才注意到是参公,而且是市局委托执法的。初任培训时市编办领导说,以后参公会更严格审批把关,委托执法严格说起来不能列为参公,哎,也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改革。
请问楼主,西部民族地区民宗局如何啊?我是在学校工作的,明年就可以晋中级的。今年通过参加公考过去的。不知道民宗这块怎么样?望分析赐教~~~~
@周晓白 15楼
请问楼主,西部民族地区民宗局如何啊?我是在学校工作的,明年就可以晋中级的。今年通过参加公考过去的。不知道民宗这块怎么样?望分析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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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千差万别,LZ不可能来分析每个地方的具体单位的。万一分析的情况不符合当地实际,会给你帮倒忙。
其实到一个单位,只要不是个性十足,溶入了解一个单位是很快的。大可不必对此过多的担心。
河南的参公明显比别省的参公低一个档次,郁闷!
他们说这个单位可能会被撤销,职能分配到财局的各个科室里,要是那样的话,我们这些工作人员会怎么分配呢? 谢谢
@黑人小笨 17楼
河南的参公明显比别省的参公低一个档次,郁闷!
他们说这个单位可能会被撤销,职能分配到财局的各个科室里,要是那样的话,我们这些工作人员会怎么分配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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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好像还没有出台统一的人员分流方法,所以人员分流要看各地的政策。
目前人事制度有要求,正常是不能通过整体过渡的方式转变身份。
当然,从国家的层面上说,参公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应该是直接可以交流的。但国家没有明确的政策,所以河南省不允许,那么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会否允许参公直接到行政机关公务员,这个不好说。真的只有看你们当地的政策了。
回复楼主,@Flyinnnnng
全国范围内,参公和公务员,从享受待遇来说,是完全一样的,包括退休。
群团的参公,和公务员是完全一样的,包括调动。
参公和公务员的唯一区别,在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统一的规定,明确参公人员(不含参公管理的群团机关人员)能否直接转任到行政机关。
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分省(例如广东),参公可以直接交流到行政机关。
部分省(例如福建),明确通过公考、军转等形式进入参公单位的,可以直接交流到行政机关。
部分省(例如河南),参公不能直接交流到行政机关,必须通过公考,调任等形式,和纯事业没有区别。
那么,换句话说,如果你所在的省允许参公直接转任行政机关,或者在政策允许直接交流的范围内,不跨省调动的话,参公和公务员就没有任何区别了。
按规定,参公必须是省批,但目前知道的,有些市自己乱搞,搞市批参公,这种参公,不是正规的,只在市内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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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能否详细列出各种类别的省份
回复楼主, @Flyinnnnng
全国范围内,参公和公务员,从享受待遇来说,是完全一样的,包括退休。
群团的参公,和公务员是完全一样的,包括调动。
参公和公务员的唯一区别,在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统一的规定,明确参公人员(不含参公管理的群团机关人员)能否直接转任到行政机关。
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分省(例如广东),参公可以直接交流到行政机关。
部分省(例如福建),明确通过公考、军转等形式进入参公单位的,可以直接交流到行政机关。
部分省(例如河南),参公不能直接交流到行政机关,必须通过公考,调任等形式,和纯事业没有区别。
那么,换句话说,如果你所在的省允许参公直接转任行政机关,或者在政策允许直接交流的范围内,不跨省调动的话,参公和公务员就没有任何区别了。
按规定,参公必须是省批,但目前知道的,有些市自己乱搞,搞市批参公,这种参公,不是正规的,只在市内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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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澃 20楼 2013-02-02 14:59:00
楼主,能否详细列出各种类别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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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是中央部委的人,所以不能详细列出每个省份的情况。大家自己到省人社厅或相关网站上查吧,或直接向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人了解。这个不难。
MARK
ps 2013年最新数据。公务员已经有709万人。另有100万参公人员
阅
参公的,填的考核表都是公务员考核表
百度搜到您的一个帖子,我是江苏省某区的事业编人员,今年也参加了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但还是考了参公的单位,有几个问题急求前辈解答,当然我知道前辈非神仙,只是想听些前辈的一些见解。1.我们单位是区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称为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其实就是代建中心,有的地方叫代建办,广东这种单位很多,就是替政府行使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管理职能,无盈利性,当然也无执法权,那我们这种单位在今后的改革中的方向是什么,是不是也有可能改企业。2我今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考的还是参公单位,是某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就是城管啦),不懂这个以后能否转为公务员编。有没有可能取消参公管理,如果取消参公,这种单位何去何从啊。还请前辈耐心解答下,真心谢谢了。@Flyinnnnng
@wangzizhieye 26楼 2014-04-11 12:32:00
百度搜到您的一个帖子,我是江苏省某区的事业编人员,今年也参加了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但还是考了参公的单位,有几个问题急求前辈解答,当然我知道前辈非神仙,只是想听些前辈的一些见解。1.我们单位是区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称为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其实就是代建中心,有的地方叫代建办,广东这种单位很多,就是替政府行使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管理职能,无盈利性,当然也无执法权,那我们这种单位在今后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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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常来说,全额事业单位不会改为企业,无论从工作任务和经费来源还有发挥的作用来说都应该是如此;但需要说明的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由当地编办根据上级要求和政策来具体确定的,一般是大统一小特色,具体如何分类,必须看当地的操作方式。
2.严格来说,其实没有公务员编制这样的定义,参公人员,待遇和公务员完全一样。个人觉得是不会取消参公,因为参公是公务员法规定的情况,在公务员法没有修订之前,是不会取消的,而目前根本没有听说要修订公务员法;就算在将来有一天取消参公,正常会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办法,如果不这样,改革的阻力太大成本太高。
@Flyinnnnng 谢谢,那个城管顺利考取,现在有一个问题,在江苏通过省公务员考试录取的参公人员和行政单位可否交流,不懂lz能否查下,您上面只说了福建四川和河南。不知道江苏省有没有这个政策。
您好,我2012年考入江苏一个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风景区管理处,而江苏省政府在2013年通过区划调整,在风景区管理处基础上成立街道办事处,实行1套机构,2个牌子。一个是行政单位,一个是事业单位。我想问:如果事业单位改革,风景区管理处会改成企业吗?如果管理处改成企业了,那里面的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是不是也跟着改成企业编了?可能会把风景区管理处的事业编都划到街道办吗?谢谢!!!
@文贞h 29楼 2014-05-22 14:40:00
您好,我2012年考入江苏一个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风景区管理处,而江苏省政府在2013年通过区划调整,在风景区管理处基础上成立街道办事处,实行1套机构,2个牌子。一个是行政单位,一个是事业单位。我想问:如果事业单位改革,风景区管理处会改成企业吗?如果管理处改成企业了,那里面的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是不是也跟着改成企业编了?可能会把风景区管理处的事业编都划到街道办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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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如何改,是要看当地编办在上级的指导下,自主确定的,所以其他人说会或者不会,都是不现实的。不过,从之前改革了的地区情况看,一般而言,全额事业单位改成企业的可能性不是那么大。
至于你说的,在一个事业单位的基础上成立街道办事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1套机构,2个牌子,这个实在是很难想像。因为单位的类型完全不同,理论上,是不应该这样设置的。编制划转,这个当地编办就有权力这样做,如果当地党委政府觉得有需要,是有可能的。对你们当地情况不了解,会不会不敢说,只能是说,可以划到。
尚仕教育是一家专门从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军转干、选调生、三支一扶、村干部等各类公职人员录用考试教育教学研究、考前培训,公职类考试辅导的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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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事厅电子邮件办理制度(摘要)
咨询主题:[已处理] 参照管理调动通过省里统一招录的参照管理人员调动是否和公务员一样,还是只可以调到参照管理单位
回复:您好,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在参照管理单位之间流动;其和公务员之间的流动问题,国家尚未制定具体政策,在具体政策出台前,暂不能流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人员交流到机关公务员队伍问题的答复意见
川人社函【2011】676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干部(人事)处:
最近一些地方询问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参公人员能否交流到机关公务员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转任机关公务员:
(一)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二)原为机关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单位的;
(三)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考试录用的。
二、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调任条件的,可调任机关公务员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
三、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时,原则上应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人员纳入招考范围,促进人才流动。
四、严格审批:调入省直机关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调入市(州)及以下机关的,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公章)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2010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科学技术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0-10-26 来源: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打印][关闭][收藏] 字号:【大中小】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湖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探索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公务员选拔培养链,进一步优化我省省直行政机关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推进公务员转任工作,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经省公务员局批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科学技术厅在全省党政机关范围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根据部门用人需求和编制、职位空缺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7名,省科学技术厅计划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3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报考范围:全省党政机关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其中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管理职位面向全国遴选。
http://www.changsha.gov.cn/xxgk/szfgbmxxgkml/szfgzbmxxgkml/szfcxjsw/rsxx_482/zkxx_486/201010/t20101026_25428.html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及厅属参公管理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8日 阅读次数:15902 [ 字体: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及厅属参公管理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遴选4名公务员和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1.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行政机关)公开遴选2名。
2.省纪委驻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行政机关)公开遴选2名。
3.云南省公路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2名。
4.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3名。
5.中华人民共和国澜沧江思茅海事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驻地位于普洱市)公开遴选2名。
详见《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http://www.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e49723f94b9049bbbb55e71007387a05
楼主你好 四川的 县地税局 公务员编制 和市区财政局参公编制 该怎么选择呢 市挺穷的 县经济还稍微好点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配套政策法规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厅字〔2010〕2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照管理单位中聘用制干部的登记问题
公务员法实施后,新批准参照管理单位中,根据省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聘用制干部管理的规定,对经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制干部,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在公务员登记中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闽人发〔2006〕153号,以下按文号简称)精神进行考核,经考试考核合格的,予以登记。
二、关于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中原聘用人员的登记问题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开展了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中,对经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且按工资管理权限经批准已兑现相应岗位工资的人员,参照闽人发〔2006〕153号文件精神,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予以登记。
2、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规定,经省、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笔试)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且按工资管理权限已兑现相应岗位工资的人员,参照闽人发〔2006〕153号文件精神,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予以登记。
3、根据《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3〕53)规定或各地有关人才引进规定,直接考核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按年度紧缺急需目录招聘的人才,经考核合格后,予以登记。
三、关于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中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级别的确定
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参公登记时,符合登记条件的对象中,对原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和职数限额内,根据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由所在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其职务与级别。
四、关于新批准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管理政策
参照管理单位从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之日起,全面实施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各项制度,不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五、关于参照管理单位经批准登记的工作人员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的问题
参照管理单位中经批准登记的,且符合拟交流任职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以下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编制限额和职数范围内,经公示无异议,可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任职;(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5)德才表现突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两类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以上人员的交流任职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别报省、设区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批。
参公人员和党政机关公务员交流的问题
编号:P42969 发表人:注册 受理单位: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2009-07-29 11:55 浏览:3171次
问政时间:2009-07-29 11:55 移动时间: 审核时间:
参公人员和党政机关公务员交流的问题省厅什么时侯出台政策啊???? 参公人员不给考公务员说是公务员身份,可是公务员身份为什么不能和党政机关公务员交流????? 参公人员现在分三类:直接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事业单位直接登记的,事业单位考试登记的 哪类人员和公务员交流没障碍啊??????????
-- 受理部门尚未回复 --
回复用户:明月千里 回复时间:2009-07-29 17:41:39
现在把考试招录的参公人员搞的很尴尬,都不好跟亲朋好友解释。一套程序,两重待遇.
回复用户:市人事局 回复时间:2009-07-29 15:16:38
参公人员登记之后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政策以届时出台的规定为准。
大人社发〔2011〕21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意见
四、规范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管理
(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转任、调任,按照公务员转任、调任规定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办理。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工作的,按照人员来源,分为转任或调任。对已经批准登记的工作人员,根据机关工作需要,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的,可以按照公务员转任的方式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任职:
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且试用期(服务期)已满的人员;
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
5.按照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参照管理单位中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调入机关任职。
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分省市(例如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浙江、湖北、湖南、云南),参公可以直接交流到行政机关。
部分省(例如福建、四川、辽宁),明确通过公考、军转等形式进入参公单位的,可以直接交流到行政机关。
部分省(例如山东、江苏、安徽),参公不能直接交流到行政机关,必须通过公考,调任等形式,和纯事业没有区别。
河南省,可能全省没有统一,各地市自己定交流政策。
esézáz
不错!
待遇是一样一样的,可能只是政治前途有些区别。现在事业单位改革,公益一类其实待遇基本也就参公了,估计到时候,毕竟很多参公事业单位都会划入一类。
楼主问下,我是福建一个市级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参公单位,通过福建公务员考试录用,请问按您前文说的,能够和行政机关交流?
楼主您好,我是2000年到国防教育办公室又叫政治动员办公室,当时机构改革时,省委省政府有文件,但因为本地编办说没有编制,所以被划为参公。
去年单位被划为公益一类,但全省其它市也都是行政编,这种情况下,还有变为行政单位的可能吗?
假如单位变为行政单位,不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的参公人员能变为行政吗?
m
楼主你好,我在四川,现在是乡镇公务员,准备调到县上的参公单位,我这种情况身份会不会发生变化?以后还能不能回机关单位?
请问楼主 乡镇政府综合管理职位是什么性质的
楼主,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四川省地市级的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也是参公,以后能调到地方机关么?
不知道有没有新疆的参公朋友,我想了解新疆参公的待遇,晋升这方面信息
大家好,想了解黑龙江省直参公单位的晋升和待遇问题,谢谢~本人85年,硕士,17年刚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