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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副业开店吗:律师可以开公司或经商吗?

2021-07-04 副业赚钱 聪少自媒体

很多人都知道党政干部不能经商,在A股上市时甚至需要清理。难道律师也不能?

虽然律师业务本身就是一种经商行为,但律师能不能在法律服务之外从事经商行为呢?或者直白地说,公司能不能任命一位律师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呢?

且先看看直接明确禁止的规定:贵州省行业自律规范《贵州省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经贵州省司法厅以黔司通〔2007〕18号通知转发,2015年贵州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清理时保留了该通知)第十条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不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该规定将律师法第五十条禁止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业务的规定扩大到了律师。所以,如果你是贵州的律师,恐怕是没法经商了;要不然律师身份难保,不过估计暂行办法这一条也难以执行。

再看看间接可能理解为禁止的规定:《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5月28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四十条规定,“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可能可以理解为禁止或者限制律师经商。这里的专职主要是指律师的时间和精力应专职用于律师业务——如果经商仅是指作股东等,这一条肯定不适用;如果经商还包括将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则可能存在此处第四十条的适用问题。鉴于《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并无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未对此有明确规定,结合“法无明文禁止则自由”的原则,《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要求专职执业应当不会是律师经商的真正障碍。但如果真有人较真,律师的你真当了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执业证受影响还是有可能的。

实践可行性的问题之一:律师保密义务可能构成对律师经商的限制。律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对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予以保密。行业性自律规范《北京市律师保守执业秘密规则》(2004年5月15日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二条规定,“律师不得利用其在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秘密信息从中获取经济利益或其他不当利益。”

实践可行性的问题之二:律师不得从事有利益冲突行为可能构成对律师经商的限制。律师法第三十九条明确了“[律师]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行业性自律规范《北京市律师业避免利益冲突的规则(试行)》(经第五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01年6月27日起施行)第九条明确,“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承办法律事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利益冲突行为:五、律师或者其近亲属与承办的法律事务的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

除此以外,律师经商应该不会受到更多的限制了:与律师事务所不同(律师法第五十条明确禁止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业务),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律师经商。

聪少爱学堂聪少
聪少爱学堂创始人,梅州市鹏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09年开始踏入互联网,10年互联网行业经验,资深自媒体人,自媒体优秀导师,咪挺微商团对营销引流顾问,业务包含:精准引流技术/代引流精准粉,专业小红书,知乎,微博代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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