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子
编辑/初九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部分人群因隔离在家失去了收入来源,一些犯罪团伙开始利用部分群众想挣点小钱补贴家用的心态来实施诈骗。
据用户向新金融深度反映,其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了一款名为“明日之星”的app宣传广告,称用户买入不同级别的会员后,在抖音快手点赞、关注、评论即可获得收益。如果发展身边的亲朋好友加入,还会获得额外收益。
目前该款APP的注册人数达到了约10万人,涉及的会员费达1900万元左右。不过,就在近日,该app下架了,微信群也全部解散了。一位会员向新金融深度表示,领导层圈了大约1000多万元,跑路了。
新金融深度发现,明日之星之外,“米粒”、“优点”、“嗨赚网”等多款类似产品也在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大肆做广告、拉人。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玉茹律师表示,上述平台有涉嫌传销的嫌疑,建议受害者及时保存缴费记录向公安机关及时报案。
新金融深度提示,找网络兼职时,凡是附带要缴纳各种费用和保证金等的,都要留个“心眼”,即使有小额返点,也要谨防“小诱饵钓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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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视频即可赚钱
来自广西的陈女士告诉新金融深度,其于2月16日在微信中看到明日之星app的宣传广告,声称是一款与网红合作的兼职app。
据介绍,明日之星是抖音快手流量分发合作平台,用户先在明日之星平台购买不同等级的会员卡,然后用户就可以每天通过该平台在抖音、快手完成点赞等任务,即可获得相应佣金2元到90元不等的静态收益。
会员分为4个等级,青铜卡投资38元,白银卡投资188元,黄金卡投资688元,钻石卡投资1888元,每个等级相对应的点赞、关注、评论的行为的月收益、年收益也不同。
此外,如果发展身边的亲朋好友加入,还会获取高额的动态收益。动态收益分为推广奖励、下线收益分润,团队提成。
推广奖励是指,会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购买会员卡,就能获得三代下线的推广奖励,下线购买的会员卡级别越高,提成也就越高;下线收益分润是指,会员可以获得三代下线收益的10%到2%不等的提成;团队提成是指,当自己发展的下线达到一定的数量以后,就可以逐级晋升为组长、主管、经理三个级别,在晋升级别的过程中,就能获得加速收益,以及无限代提成。
“如果一个人拉够20个人就可以成为组长,组长就可以进领导群,之后会不定期发红包。”陈女士告诉新金融深度。陈女士也进入到了该领导群,但加入后没几天,3月3日,领导群就忽然解散了。
3月3日下午5点左右,陈女士提现了680元。而很多用户还没有提现,投资的钱尚未收回。
一些用户表示,“承诺最低38元套餐,每天4元,10天能返回本金。本人开了四个号,花了两千多块钱,现在做了一个礼拜,本金还有一千多没回来,现在平台以被攻击名义关闭平台一星期,客服也联系不上。”
“明日之星的团队已获得约10万人的注册人数,涉及的会员费达1900万元左右,领导层大约圈了1000多万元而跑路了。”陈女士告诉新金融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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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
新金融深度了解到,明日之星app在各大应用商店均未上线,通过推广码来下载该应用。3月4日凌晨该app下架了,领导也失去了联系,所创建微信群也全部解散了。
微信群里流传的宣传资料显示,明日之星app是西安尚通环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平台。企查查数据显示,企业成立于2019年10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杨龙飞,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明日之星的用户告诉新金融深度,他们加入的原因是,查到的企业信息都挺正规的。
值得注意的是,企查查数据显示,该企业于3月5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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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平台集体下线
在21CN聚投诉平台上,近日,明日之星的投诉量激增,3月4日,投诉量达361条,总投诉量657条。
此外,新金融深度在21CN聚投诉平台上发现多个类似情况。例如,多个投诉贴显示,嗨赚网宣称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刷点赞、关注可赚取佣金,同时在线上向消费者推销购买公司设备产品,价格在99元、198元不等,同样在近日关闭了服务器。目前微信维权群中人士已达到了500多人。
新金融深度发现,消费者投诉的“米粒”、“优点”几款产品,和“明日之星”app功能、经营模式几乎一模一样,用户充卡入会员后,可在短视频平台做任务。
新金融深度注意到,上述平台下线或和警方的打击活动有关。
3月6日,湖北省公安厅通报疫情期间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成果。湖北省公安厅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总结的查处打击情况显示,兼职刷单诈骗,约占发案总数11%。案例显示,犯罪嫌疑人饶某组织成员在互联网上宣传虚假招聘兼职广告,使用微信推广某APP,谎称该APP充值可得较高薪酬任务。受害人在充值后即被拉黑。饶某团伙共作案1200余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湖北公安机关已抓获饶某等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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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涉嫌传销,及时报案
实际上,“明日之星”“优点”“米粒”等类似平台的运营模式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玉茹律师告诉新金融深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3〕37号)对传销的认定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传销具备如下几个基本特征:
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明日之星”“优点”“米粒”等类似平台的盈利模式基本具备上述特征,有涉嫌传销的嫌疑,建议受害者及时保存缴费记录向公安机关及时报案。
新金融深度提示,找网络兼职时,凡是附带要缴纳各种费用和保证金等的,都要留个“心眼”,即使有小额返点,也要谨防“小诱饵钓大鱼”。